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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婺源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建设和生态环境状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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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5日在婺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吴春发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婺源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建设情况和生态环境状况,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婺源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基本情况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上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定位,始终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稳健发展的关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生态系统治理,在山水资源保护、生态修复与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绿色产业发展等领域,从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入手,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系统谋划、综合施策、集中攻坚,切实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婺源标杆

过去的一年,我们收获了荣誉。成功创建全国第二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全省第2家,全国仅29家);荣获第一批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第二批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示范县(试点)、全国乡村振兴整建制推进科技示范县(试点)、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全国茶叶百强县等;婺源县连续五年获评全省科学发展综合考评先进县。

过去的一年,我们扩大了宣传。成功在婺源县承办了全省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乡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在现场会上予以推广;婺源生态文明建设模式经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李金惠教授一行总结提炼,形成了《以“生态旅游+”、“人才服务”为主导的婺源生态文明建设模式》调研文章,作为《典型市县生态文明建设及发展战略研究》课题上报中国工程院;天然阔叶林十年禁伐升级为长期禁伐举措经验充分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肯定,被列入全省生态文明地方特色改革计划;婺源县创新发展全域旅游的做法被省生态办作为绿色发展成果向全省推广。

过去的一年,全县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06.4亿元,增长8.4%;财政总收入15.96亿元,增长1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6.39亿元,增长11.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14元,增长9.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77元,增长10%;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78.4亿元,增长9.19%;贷款余额115.13亿元,增长18.65%。三产比优化为9.0:31.9:59.1。根据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资源科学中心副主任、首席研究员谢高地的计算方式核算,婺源县生态系统生态服务价值以2017不变价计算,约为98亿元、人均26000元(以37.64万人口计算)。

二、婺源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1.始终坚持规范引领,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召开了2018年全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调整了婺源县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并出台了《2018年婺源县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建设工作要点》《婺源县贯彻落实〈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任务分工方案》《婺源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婺源县林长制实施方案》《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林地流转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婺源县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管理办法(试行)》《婺源县林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为全县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确定了目标、提出了要求、细化了措施。

2.始终坚持生态立县,产业升级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荣获2017年度全省品牌创建优秀单位;荣获全省全域旅游示范区;源头古村成功创评4A级景区,瑶湾成功创评5A级乡村旅游点和2018年度《中国国家旅游》乡村振兴旅游目的地。全年接待游客237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220亿元,分别增长13%、37.5%。农业经济:全县粮食播种面积29万亩,实现产量11.04万吨。新增有机茶园面积6000亩,全年茶叶产量1.8万吨,加工贸易量7万吨,茶业系列产值37.5亿元,出口创汇5200万美元。积极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促进规模化经营。皇菊、山茶油等特色农业不断发展,油菜花经济爆棚,吸引赏花游客537.5万人次,实现综合收入39亿元。工业经济:扩园调区有序推进,园区建成面积拓展至6平方公里。正博绿色智能鞋业产业园项目、年产20万件高值医用耗材建设项目、婺源新森红玉产业项目等8个产业项目签约入园,总投资达36.38亿元。全年新增规上企业16户,总数59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1家,总16家。全县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8%。

3.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自然生态环境进一步修复。全县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分别达到50.33%和54.86%;初步将全县1617.5平方公里国土面积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占全县国土面积的54.5%。一是林业生态环境修复。全面推行林长制,深入实施“彩色森林”工程,启动了县火车站片区、梦里老家、月亮湾观景台、大鄣山石城、赋春长溪等5个节(景)点的“彩色森林”建设试点工作,新增植树造林1.6万亩,改造低产低效林0.607万亩。全县共区划界定生态公益林154.95万亩,占森林总面积的41%。二是国土资源环境修复。全面推进国土整治工作,对全县60个废弃(闭坑)矿山整治情况摸底调查基础上,投入了875万元对其中的16个废弃矿山进行了地质环境修复,修复面积18.84公顷。三是水生态环境修复。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实施饶河源生态修复工程,启动了婺源县清华水、段莘水、乐安河(县城段)水流域生态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2800亩高效节水工程和3000亩农业水价改革任务;完成了4座中型水库的标准化管理试点工作,有效恢复和保护了县域水生态环境。

4.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全县饮用水源水库达标率达100%;全县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达100%,全县山塘水库水质达标率为94.31%;城区空气质量总评价类别为优于二级标准,在全省113 个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点排名中位列第7;乡村空气质量的总评价类别为优于二级标准。一是城区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提升。全面开展“五城同创”活动。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基本完成,建成管网37.2公里;全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力度进一步加大,排水管道长度达到197公里。启动了婺源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是镇村污染防治加快推进。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镇村垃圾转运系统建设项目和自然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稳步推进,建成生活污水管道61.87公里;加强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深入实施农村面源污染“十大整治”活动,农村生活垃圾推行第三方治理,推进所有乡(镇、街道、园区)规划建设建筑垃圾填埋场,县财政按填埋场投资总额的60%给予奖补。

5.始终坚持立行立改,生态建设成果进一步巩固。创新成立了“环保警察”,创新开展了“环保360”行动,实现环保监管执法全天候全覆盖,全面推进“养山、理水、治垃圾、抓督查”:一是养山。2018年全县实际砍伐商品林25742.27立方米,与上年同比下降22%。全面落实“林长制”,推行天然阔叶林长期禁伐,在全省率先实施“森林四化”工程,得到省林业部门充分肯定;印发了《关于印发婺源县废弃矿山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下达废弃矿山整治任务的通知》等文件,完成采矿权挂牌出让3个、采矿权延续5个;关停了6个无证矿山。二是理水。全面落实“河长制”,编制了《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山塘水库实行人放天养,严格落实《畜禽养殖三区规划》,拆除关闭蓄禽养殖场327家,严格控制沿河沿溪项目开发, 拆除占用河道构建的建筑物共计292.39平方米,关停污染企业14家,全面推进9个建制镇和120个自然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是治垃圾。全面拆除垃圾焚烧炉,推行城乡垃圾第三方处理,城乡垃圾日产日清。全县空气质量总体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出境水质达标率100%,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省前列。四是抓督查。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68人次,共检查企业286家,其中立案处罚19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8家,已到位处罚金额55.52万元;查封企业4家。开展非法接收处置油泥专项执法行动,排查企业20余家,尚未在我县辖区内发现有非法收集处置油泥的环境违法行为。

一年来,全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建设虽取得可喜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建设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农村环境污染不容忽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滞后,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仍然不足,畜禽养殖污染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二是发展与保护的矛盾突出。尤其是保护压力巨大,在城区雨污分流、镇村污水处理、乡村垃圾处理、森林和湿地保护等方面资金缺口大。三是发展方式仍然较为粗放,产业层次整体偏低,绿色产业体系有待进一步构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方法不够健全、不够完善等。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三、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主要目标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切实把握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要求给我们提供的战略机遇和历史机遇。坚持产业转型升级与生态文明相融合,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相促进;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坚持“目标导向、规划引领、产业支撑、生态保障、制度推进”,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一整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婺源模式”。

(二)工作任务

“两山”理论为指导,不断巩固绿色发展成果,大力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国家创新实践基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1.进一步明确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着力构建目标导向体系。紧扣建设环境洁净优美、生活健康舒适、产业协调发展、资源综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园林城、文化旅游城、精致宜居城市,实现婺源“天蓝、地绿、水净、城美”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加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力争在2019年实现“五城同创”的目标(国家卫生城、国家森林城市、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县、国家(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全省文明城市);力争在2020年,全县符合绿色产业集聚定位的开发格局全面形成,产业结构明显优化,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遍推行,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建设通过验收,并在若干生态文明重大制度建设上形成一整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婺源模式”。

2.进一步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着力构建规划引领体系。加大城乡总体规划暨“多规合一”和《婺源县旅游产业总体规划》《国家乡村旅游度假实验区总体规划》的落实力度。一是优化空间布局。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目标要求,合理划分城市功能区,优化布局结构。着力构建“做靓中心城区、辐射特色集镇、带动村级发展”的三级框架格局,努力建成老城更新与新区建设协同并进,文化生态景观与新农村建设深度融合的美丽家园。二是强化规划约束。严格落实《婺源县国家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婺源县古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古建筑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婺源县村镇农民建房审批办法》等。严守生态保护“三条红线”,强化生态环境准入、执法、考核、监督“四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建设。

3.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构建产业支撑体系。围绕“发展全域旅游,建设最美乡村”目标,坚持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立县、旅游强县、工业富县之路,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步伐。一是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婺源国家乡村旅游度假实验区建设,全面打造以乡村旅游为核心,乡村度假休闲、民俗文化体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等为主题的乡村旅游度假产品,加快乡村旅游转型升级。依托九景衢、合福客专等,加快推进婺源县高铁新区建设项目(含游客转运中心)等项目建设,加快物流发展。加快篁岭创5A、瑶湾创4A步伐,推进婺女洲徽艺文旅特色小镇、翼天文化演艺小镇、丛溪特色小镇、水墨上河特色小镇建设,不断丰富旅游业态。二是发展生态工业。一手抓文旅商品、鞋服家纺、先进制造业等主导产业的升级改造;一手抓新兴产业培育,大力引进、培育、发展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的项目,重点围绕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及工程、电子商务等产业。三是发展生态农业。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坚持有机茶发展导向,策应省“四绿一红”品牌战略,强化政策引领和资金扶持,加快实施有机茶产业化升级、茶叶品牌提升、茶文旅产业融合、产业服务提升、茶叶质量安全“五大工程”;加快油菜、皇菊、油茶等有机食品产业的推广、升级发展。

4.进一步加快项目载体建设,着力构建生态保障体系。坚守生态保护在项目建设中前行、深入的原则。一是谋划建设一批项目。围绕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领域谋划项目,建立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库,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国家级实践创新基地等建设。积极争取省级生态产品价值转换试点县和国家碳汇交易试点县等重大项目。二是抓好山水资源保护。计划2019年商品林砍伐同比上年下降31%。探索制定《婺源县主要自然资源实物量核算实施办法》、《婺源县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实施意见》等,深入贯彻落实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深化落实“河、林、街、路”长制,严格沿河沿溪建设项目审批,严格控制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和国省道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山体开采,严控河道采砂等。三是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源头把关,探索制定招商引资项目环境生态“一票否决”制;强化社会监督,加快建立企业环境监测和排放数据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各界及媒体监督;强化对环境污染和责任追究制度,使企业的违法成本远远高于治理成本,促使企业自觉治理。四是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五城同创”为抓手,加强城乡垃圾转运处理能力建设,加快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切实加强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的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5.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构建制度推进体系。进一步优化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环境,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一是完善政策引导机制。探索建立重大项目生态风险评估制度,全面评估项目实施的生态成本、生态效益,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建立山水开发利用备案制度,通过采取保护性开发、一般性开发、限制性开发等措施,保证山水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开发利用。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全民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倡导生态、环保、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二是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积极落实节能环保项目优惠政策;探索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明确补偿范围、补偿内容、补偿资金,探索创新在县域范围内“资金横向转移”的补偿模式。三是完善生态保障监管机制。探索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与利益共享机制,盘活市场资源,引导社会、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林地林权保护监管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损害赔偿制度。四是完善生态考评机制。加强节能减排的绩效管理,将考核评估统一到生态文明建设框架下,建立统一的考评制度,提高管理的层级,设立部门联动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机制,建立分类目标考核办法。

各位代表,让婺源青山常在、绿水常流,是全县人民的殷切期盼。我们将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坚定信心、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探索“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新路径,贡献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的婺源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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