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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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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婺源县委、婺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我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单位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我委坚持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坚持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项工作,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切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

(二)、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委按照《江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及细化标准》全面落实完善“三项制度”“双随一公开”制度细化工作流程,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整体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2024年共集体审议重大行政处罚30余件,公开卫生健康要闻、卫生健康工作动态、部门文件、医疗信息公示、执法监督、任免信息、应急管理、办事流程等各类政府信息200余条,公开行政处罚案件18件。

(三)、依法履行行政职责,强化卫生健康行业整治。

1.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我委结合各级整顿作风提升效能专项活动,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开展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作风建设专项整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卫生健康执法单位严守各项规定,未发现行政执法人员有不文明执法、索要钱物和“吃、拿、卡、要”等行为,无一人独立执法行为。

2.规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年开展疫情防控、医疗、传染病、母婴保健、消毒卫生、职业卫生、医疗废物废水、公共卫生场所、生活饮用水等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人次,下发监督意见书800余份,办理案件25件,罚款35万元。

(四)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法治意识。充分利用专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宣传单、专题培训等形式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普及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提高了干部职工和广大监管对象的法治意识。2024年组织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对各类监管对象开展专题普法培训4次;先后选派7人次参加省、市级举办的各类培训,单位内部组织举办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内部业务培训10次,累计培训300人次。组织开展法制普法宣传活动12次,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向群众普及卫生健康法律常识,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从而养成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习惯。

(五)聘请法律顾问,保障行业规范管理和风险防范。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卫生健康系统法律顾问建设工作,保障医院依法决策、依法治院,防范医疗事故,我县卫健系统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有效地维护了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医疗安全稳定。

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部分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要原因是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不够广泛、深入,个别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一些干部职工注重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学习,而忽视了其他法律法规学习,因而法律法规知识面不够广,不够全面。 

(二)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卫生健康执法工作要求更高,责任更加重大。原因是目前医疗美容、微整形行业兴起,一些生活美容店开展医疗美容或微整,由于其地处隐蔽、游击操作,在查处上存在一定困难。加上非法行医的问题屡禁不止,很多群众信游医或非法行医点,信非法的中医治疗广告,以至于身体、财产受到侵害。

(三)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不足,执法人员多数老龄化,卫生监督力量薄弱。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对卫生健康行政效能的提升和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建设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

成立由县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委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卫生健康委全面依法治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组长和分管领导适时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督查调研。另一方面,建立学法用法制度,严格规范全体职工学法用法。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部门法规及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法用法计划,细化卫健系统依法治卫工作任务。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委将按照婺源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部署及要求,结合县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有效加快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促进全县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健康可持续发展,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治理能力。继续做好法治教育(普法)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工作。

(二)坚持疾病防控和卫生监督执法两手抓、两促进。将常态化疾病防控工作与卫生监督执法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强化学校、医院、企业园区、重点场所,重点机构的监督检查和督导,推进依法卫生防疫和执法监督相互促进,一体推进。

(三)重点宣传落实卫生健康领域新法新规。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综合运用,努力营造我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婺源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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