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财扶指【2021】16号
关于拨付2021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
培训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赣扶移字【2018】35号文件精神,结合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依据乡(镇)上报人员名单及县乡村振兴局的审核结果,现将2021年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7万元下达县乡村振兴局,用于发放2021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培训补助,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扶贫”,资金由县乡村振兴局支付至一卡通专户发放,请严格按照《江西省“雨露计划”培训项目管理办法》(赣扶移字【2015】18 号)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请各乡(镇)政府、蚺城街道办和工业园区按相关要求及时将“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培训补助资金发放名单在村委会或农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区域进行公示公告,同时在省办系统中录入信息。
附件:1、2021年春季“雨露计划”资金分配表
婺源县财政局 婺源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