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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流程

发布时间: 2021-02-20 03:15          来源: 县市管局       字号:【      分享到:
一、标题: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流程

二、业务概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01第0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

四、办理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五、纳税人办理时限: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六、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七、应提供资料:

1.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核算办法2.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3.《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八、办事程序:

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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