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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广新旅局10—11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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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0月30日,李子英用微信朋友发布“最牛福利鸡不失云上天街*江南故宫休闲一日游”信息招徕旅游者,并于2020年11月4日组织35名旅游者前往浙江常山旅游。我局经立案调查,确认李子英的行为构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最终作出(婺)文综罚字〔2021〕01号处罚决定,对其罚款10000元。
    2021年7月1日,黄山超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旅行团在婺源县秋口镇黄源新村乐安河段水面上乘坐竹筏游玩。经我局立案调查发现,竹筏供应商系无证经营。9月28日作出(婺)文综罚字〔2021〕02号的处罚决定,对黄山超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向未取得相关资质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行为,处以罚款12000元、法定代表人罚款2000元。
    2021年11月2日,我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市场巡查时发现,婺源县某书屋无法提供近两年的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经立案调查,对某书屋无法提供近两年的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的事实予以确认。11月16日作出(婺)文综罚字〔2021〕03号的处罚决定,对某书屋处以警告。
    2021年11月11日,我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市场巡查时发现,婺源县某书店未张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经立案调查,对某书店未张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事实予以确认。11月18日作出(婺)文综罚字〔2021〕04号的处罚决定,对某书店处以警告。
    2021年11月19日,我局接到婺源县公安局婺公(紫)行移字〔2021〕0001号移送案件通知书及相关证据:2021年10月28日20时许,婺源县金海岸娱乐城武口店包厢809内有3名未成年女子。经我局立案调查,对婺源县金海岸娱乐城武口店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予以确定。2021年12月17日,作出(婺)文综罚字〔2021〕05号的处罚决定,对婺源县金海岸娱乐城武口店处以罚款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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