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婺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字体:   

婺府字〔2018〕509

 

婺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8年度城乡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进一步促进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经2018年12月6日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全县上下要向先进学习,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2019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单位

 

 

           婺源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7

 


 

附件

 

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先进单位

 

紫阳镇、江湾镇、秋口镇、思口镇、太白镇、工业园区、清华镇、赋春镇、许村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