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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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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县

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

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深入开展“七打七治”活动为抓手,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实现了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激励全县上下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县政府决定对紫阳镇、县旅发委等12个“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李五兆等11位“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在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再创佳绩。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立足本职,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强化监管,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发展全域旅游、建设最美乡村”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婺源县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婺源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婺源县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

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12家)

乡镇(6家):紫阳镇政府、秋口镇政府、思口镇政府、浙源乡政府、许村镇政府、珍珠山乡政府

县直单位(6家):安监局、旅发委、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建设局、工信委。

二、先进个人(11人)

乡镇(6人):施得开(太白镇政府)、张建华(赋春镇政府)、汪新旺(镇头镇政府)、胡新华(大鄣山乡政府)、方进良(江湾镇政府)、詹卫华(蚺城街道办事处)

县直单位(5人):李五兆(县城管局)、王培新(县教体局)、黄畅(县公安消防大队)、江鹤翔(县公安局)、吴信和(县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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